近日,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该局在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4日对邢台市精神病医院进行调查,发现邢台市精神病医院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:心理治疗诊疗项目虚记医疗费用,并纳入医保报销,调取医保报销系统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数据进行核实,共涉及违规金额38760元,且未在2019年自查自纠专项治理中进行整改。
以上违法事实,主要证据如下:临床心理科心理治疗相关记录,临床心理科心理治疗师资质证书等证明资料共68页。对当事人陈述、申辩或者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:情况属实,对医保政策缺乏了解,认真整改并加强医院管理,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。从轻、减轻处罚的理由:《河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(试行)》第十三条第(四)款,第十四条处罚量化标准。
分享健康资讯、传播医学知识、探索生命奥妙、找寻养生之道、邀请名家讲解、解答患者疑难,河北现代医学研究所咨询热线:0311-85666133 微信号zjzx1151591580、QQ号1151591580
由于邢台市精神病医院对上述行为违反了《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》第二十八条第(九)款的相关规定,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七条、《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,作出如下处罚:
1.追回医保基金。责令该院将涉及虚记医疗费用的违规费用38760元,十五日内退还至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管理账户。
2.行政处罚。对该院涉及的心理治疗诊疗项目虚记医疗费用进行二倍行政罚款,人民币:柒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(77520元)。
Copyright © 2008-2014 www.zusjwl.Com 版权所有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。中山中医门诊部地处中山东路514号
健康热线: 联系QQ:115 91391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