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往往在童年或少年期就出现品行问题,成年后习性不改,主要表现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,甚至违法乱纪,表现有: 1、严重和长期不负责任,无视社会常规准则义务等,如不能维持长久的工作或学习,经常旷工或旷课,多次无计划地变换工作;有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,且这些行为已构成拘捕的理由; 2、行为无计划或有冲动性,如进行事先未计划的旅行; 3、不尊重事实,如经常撒谎、欺骗他人,以获得个人利益; 4、对他人漠不关心,如经常不承担经济义务、拖欠债务、不赡养子女或父母; 5、不能维持与他人的长久的关系,如不能维持长久的夫妻关系; 6、很容易责怪他人,或为自己与社会相冲突的行为进行无理辩解; 7、对挫折的耐受性低,微小刺激更可引起冲动,甚至暴力行为; 8、易激怒,并有暴力行为,如反复斗殴或攻击别人,包括无故殴打配偶或子女; 9、危害别人时缺少内疚感,不能从经验,特别是在受到惩罚的经验中获益。